各学院(部):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国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建设的通知》(教体艺函〔2026〕40号,以下简称《通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予以转发(〔2026〕—661),明确采取自愿申报、逐级推荐、择优遴选的方式组织推荐,下达我市推荐名额6个,其中高等学校不超过2个,各高校以学校名义择优推荐、每校不超过1个。为做好我校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名额
(一)我校以学校名义择优推荐,全校推荐名额1个。
(二)各二级学院(部)限报1个(即1个名师工作室、1名主持人)。符合条件的美育教师个人自愿申报,由所在学院(部)审核遴选后统一推荐,学校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
(三)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拟推荐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市教委,参加全市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按《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原则上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热爱学校美育事业,长期从事音乐、美术、书法等美育教育教学教科研工作,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主持人须在职在岗,截止报送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少于3年,保证3年建设周期内正常履职;同时,主持人应牵头组建一支相对稳定、结构合理、成员不超过10人的美育教师团队,团队建设已有一定成效或良好发展基础。
(二)主持人资格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主持人资格条件按以下方式认定:
1.符合下列第(1)项条件的,即视为具备资格条件:
(1)在乡村学校(含乡镇学校、村小、教学点)从事音乐、美术、书法等美育学科教学累计满15年及以上,且目前仍在一线从事美育学科教学或教研工作(现工作单位可在城区学校,但须仍在一线任教或从事一线教研工作)。
2.不符合第(1)项条件的,须在下列第(2)(3)(4)项中至少满足两项:
(2)具有正高级职称(含正高级教师、正高级讲师等);
(3)入选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入选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或获得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负责人认定,或重庆市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负责人认定;
(4)获得市级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担任过市级名师工作室(含市级特级教师工作室)主持人;或在市级及以上专业场馆(美术馆、音乐厅、剧场等)公开举办个人作品展或个人专场音乐会1场及以上。
(三)主持人业绩成果条件
须具备下列五类成果中的三类:
1.教学成果奖:获得重庆市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
2.课程与课堂:主持市级及以上美育类一流课程、精品课程等课程建设项目;或本人参加全国现场赛课、基本功(含课堂展示)获一等奖、全能一等奖;或指导教师参加全国现场赛课、基本功(含课堂展示)获一等奖、全能一等奖,且本人获指导教师奖。
3.课题:主持完成市级及以上美育相关课题2项及以上;或作为主研(排名前三)完成市级及以上相关课题3项及以上;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1项及以上(均须已结题)。
4.论文与教材: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教育类期刊发表(且知网可查)美育相关论文3篇及以上;或公开出版专著、编著2部及以上,本人须为第一主编(独著视为符合,不含副主编);或参编正式出版教材2部及以上。
5.创作与科研获奖:作为主创人员获得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或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及以上。
以乡村任教15年及以上条件申报的,成果条件可放宽为上述五类中具备两类即可。
三、遴选程序
(一)教师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报所在学院(部)。
(二)学院(部)审核推荐。学院(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把关并签署意见,对主持人及团队全体成员进行政治审查,确定推荐人选后报学校。
(三)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部)推荐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推荐对象。
(四)校内公示。对拟推荐对象在校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审核签署意见并报送市教委。
(五)市级评审及上报。市教委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按高等学校组、中小学校组分别排序,研究提出拟推荐名单;经市教委审定后,在市教委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教委按程序报送教育部。
四、材料要求
(一)报送材料
1.《全国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申报书》(教育部通知附件1)。
2.《全国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推荐汇总表》(教育部通知附件3),含盖章扫描件和Word文档。
3.佐证材料:职称、学历、成果获奖、课题结题等证书复印件,按目录顺序装订;以乡村任教15年及以上条件申报的,另附乡村学校任教经历证明。
(二)份数与格式
纸质材料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盖章与核验
学院(部)报送的《申报书》无需盖章;《推荐汇总表》须加盖学院(部)公章;佐证材料复印件由学院(部)核验原件后加盖学院(部)公章;《申报书》“学校意见”栏由学校核查后签署盖章。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建设全国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是加强新时代学校美育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学院(部)要广泛宣传动员,把真正扎根一线、堪当重任的美育名师推荐出来。
(二)严格把关。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学院(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审核责任,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落实意识形态审查责任。各学院(部)须对申报教师进行政治审查,重点审查主持人及团队全体成员的政治立场、思想品德、师德师风、遵纪守法等情况,形成明确结论。各学院(部)对审查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审查责任。
(四)按时报送。请各学院(部)于2026年10月28日(星期三)下午15.00前将申报材料报学校本科生院,逾期不再受理。
六、报送方式
(一)纸质材料报送地点:文俊楼(南区行政楼)215室
(二)电子版报送邮箱:jwcsyb@swu.edu.cn
(三)联系人及电话:李思源 68252447
西南大学
2026年10月27日
附件:
1. 全国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申报书(教育部通知附件1)
2. 全国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建设指引(教育部通知附件2)
3. 全国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推荐汇总表(教育部通知附件3)
4.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建设的通知(〔2026〕—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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