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庆市第四届语言文字论文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重庆市教委于近期发布《关于举办第四届语言文字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渝教语函〔2025〕13号),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主题
围绕语言文字战略发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语言文字教育教学管理、语言文字资源建设、语言文字教师队伍建设、语言文字信息化等开展研究,推动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二、参评范围
从事语言文字相关研究、教育教学、传播传媒、测试评价、公共服务等领域人员撰写的、未公开发表的语言文字研究论文。
三、奖项设置
我校教师撰写论文参加高等教育组评选,奖项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
四、论文要求
(一)内容要求
主题鲜明、内容积极、结构严谨、逻辑清晰,科研成果具有科学性和实用性,且未公开发表。论文字数3000—7000字左右。
(二)作品要求
论文第一作者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高校学生(含研究生)不独立参评。每篇论文署名作者不超过3人。每人参与论文不超过2篇(其中作为第一作者不超过1篇)。
(三)学术要求
论文须严格遵守学术道德,严禁抄袭,文责自负。每篇论文需提交知网学术查重检测报告单。
五、报送要求
我校作为在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等学科拥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参评单位,论文推荐数不超过10篇,学校将择优、集中报送。
六、校内提交
参评论文发送至370528415@qq.com,截止日期2025年9月16日。联系人:罗老师,68252447。
附件:论文格式模板
本科生院 校语委办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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