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文件
西校〔2021〕256号
关于印发《西南大学普通本科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
《西南大学普通本科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西南大学
2021年11月1日
西南大学普通本科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市教委及学校关于普通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及招生就业处、学生处、教务处、监察处、保卫处、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档案馆、校医院、荣昌校区管委会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新生入学复查工作组(以下简称“学校复查工作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实施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
各学院(部)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本科新生入学复查初审工作组(以下简称“初审工作组”),具体负责本学院(部)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初审工作,协助录取资格复查工作。
二、工作内容及程序
(一)新生入学前录取通知书寄递
招生就业处安排专人负责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严格录取通知书寄递管理,按照规范的寄递程序和操作流程,使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将录取通知书寄给考生本人,由考生本人签收。同时,对接EMS中国邮政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全过程跟踪录取通知书邮件收发状态,确保寄递全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和邮件安全,严防通知书寄递环节冒名顶替。
(二)新生入学报到资格审查
1.入学资格初步审查
各学院(部)初审工作组须安排专人负责新生入学报到资格审查工作。审查人员根据招生就业处提供的新生电子档案,与新生现场提供的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及考生本人进行逐一比对核查并做好登记,尤其要仔细比对新生的身份证号码、姓名及照片等关键信息,严防冒名顶替。通知书遗失的新生,须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在报到现场招生就业处服务点开具录取证明,凭录取证明到相关学院(部)报到。
国家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非西藏生源定藏就业生报到时须向所在学院(部)提交本人签名(未满18周岁的学生还需其监护人签名)的协议书,对拒不提交协议或不完善协议签名手续的新生,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2.人像识别核验比对
新生报到后需持居民身份证按照相关要求在指定人像识别核验现场进行人像核验。新生在人像识别核验现场采集的照片需与高考报名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人像逐一比对通过。对于人像比对未通过需要进行人工核验的新生实行工作人员一人审查、一人复核并签字确认的工作机制。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无法读取身份证照片的情形,新生须补办或重新办理居民身份证并于报到后1个月内到指定人像识别核验现场完成人像核验。
3.公安部门人口数据比对存疑新生复核
新生报到结束后,学校复查工作组协同相关学院(部)初审工作组,对市教委提供与公安部门人口数据比对存疑的新生,通过调阅考生电子档案、纸质档案与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联系调取更多信息等方式开展进一步核实工作。
(三)新生入学后复查
1.新生纸质档案接收和整理
各学院(部)初审工作组负责新生档案的接收和整理工作,通过新生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再次复核,将电子档案打印盖章后装入纸质档案袋,移交档案馆备查。
2.特殊类型新生报考资格专项复查
招生就业处负责开展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运动训练单招、国家专项计划及高校专项计划录取新生报考资格专项复查工作。依据教育部相关招生规定,重点核实各类型新生是否符合相应类型的报考资格,同时将报考资格审核时登记的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码与录取数据进行逐一比对,严格核查是否存在冒名顶替和资格造假的情形。
3.艺术体育类新生入学专业复测
艺术体育类相关学院在招生就业处的统筹下,具体组织实施艺术体育类新生入学专业复测工作,评估新生的专业水平与艺术体育类招生专项考试成绩是否有较大出入,严格核查是否存在考试替考的情形。
4.其他复查工作
学校复查工作组相关职能部门,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等进行复查。身体健康状况重点关注体检复查结果与高考体检结果有较大出入的情况,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完成后,将心理健康状况异常的新生情况报告给学校复查工作组。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初审工作组对新生入学报到资格初审结论负责,于新生报到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由工作人员、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三级审签并加盖公章的新生入学报到资格初审结论。此外,艺术体育类相关学院初审工作组还应对新生进行专业复测,并于新生报到后15个工作日内报送由测评组成员、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三级审签并加盖公章的艺术体育类新生入学专业复测结论。
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及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申请复学,按照《西南大学本科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实施办法(试行)》(西校〔2017〕630号)相关规定办理手续。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申请复学,须纳入复学年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录取资格复查范围。
入学复查各环节必须有专人负责,实行工作人员一人复查、一人审核并签字确认的工作机制。对在入学复查工作中失职失责、审查不严等情形,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终身追究制。
全校新生的入学复查结论,经审查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三级审签”,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复查结论为通过的新生方可予以注册学籍。如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责任分工
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本科新生入学复查工作,按照学校复查工作组的统一部署,安排专人负责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严防冒名顶替现象、严查资格造假行为,具体分工如下。
招生就业处负责牵头新生入学复查工作,统筹艺术体育类新生专业复测、新生人像识别核验工作,具体实施录取资格复查、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申请和复学手续、新生电子档案系统的建设维护及入学复查报告撰写等工作。
学生处负责新生报到工作的统筹安排,组织各学院(部)做好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测评工作。
教务处负责人像识别核验工作、新生学籍注册相关工作。
监察处全程监督新生入学复查工作。
保卫处负责与公安部门协调联系工作。
信息化建设办公室负责网络保障工作。
档案馆负责新生档案的整理、归档、保存工作。
校医院负责新生体检复查工作。
荣昌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校区新生体检复查和人像识别核验的统筹组织工作。
各学院(部)负责新生入学报到资格初审工作,新生档案及协议的接收、整理、复核和移交工作,并协助做好人像识别核验、特殊类型学生资格复查和艺术体育类专业水平复测工作。
西南大学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