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西南大学助教工作制度实施办法》(西校〔2024〕174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年度助教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机构
本科生院选派校级督导专家和各学院(部)推荐院级专家,共同组建本单位助教考核专家工作组,组长由各单位分管教学副院(部)长担任。其中,学院(部)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
二、考核对象
已完成助教工作的新进教师(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教师必须参加,其他系列自愿参加)。
三、考核时间和地点
考核时间:每年4—6月,10—12月,原则上一个学院(部)每学期只组织一次考核;
考核地点:学院自行安排,全程录音录像。
四、考核内容
具体见《西南大学助教工作制度实施办法》(西校〔2024〕174号)文件内容(附件1)。
五、考核流程
(一)提前申报
学院(部)提前1周提交《西南大学助教工作考核申报表》(附件2),将本学期参与助教考核的教师名单报送本科生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考核。
(二)材料准备
1.个人准备
参加考核的助教需提前向本学院(部)提交下列材料(电子和纸质版):
(1)助教工作总结;
(2)指导教师意见;
(3)西南大学助教听课记录表(附件3);
(4)新教师拟授课程二分之一以上的教案和课件。
2.单位准备
学院(部)提前向考核专家组提交上述材料(电子或纸质材料),并在教学考核现场提供一份纸质材料。
(三)现场考核
学院(部)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部)长主持助教考核工作,考核程序如下:
1.指导教师介绍助教工作情况;
2.专家现场抽取讲授内容(学院拟安排新教师讲授的课程);
3.助教讲课1学时;
4.专家提问;
5.考核助教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有关内容;
6.学院专家独立评阅打分,学院统计,考核平均分数90分以上为优,80-89分为良,70-79分为中,69分及以下为差。
(四)综合考核
由学院(部)助教考核专家工作组集体研究,参照《西南大学助教工作考核参考指标》(附件4),制定学院(部)助教考核指标体系,给出各考核教师的综合考核结论。学院(部)结论分为“优、良、中、差”4个等级,考核“优、良”为通过,中、差为未通过。工作组在综合考评时,应结合考核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教师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关心学生、教学水平、教学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学院(部)在综合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向本科生院提交《助教工作学院(部)考核评分表》(附件5)。
六、考核结果及应用
(一)考核通过
1.助教考核通过的教师,学院(部)可安排本科教学任务。入职3年内的教师最多独立主讲1门本科课程,但可以参与其他教学团队授课。
2.助教考核成绩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第一学年的本科教学工作量和教学质量。
3.延长助教期的人员,助教指导教师及助教工作量、课时等由学院解决。
(二)考核未通过
助教考核不合格的,学院(部)、指导教师及助教要分析查找原因,制定相关措施尽快整改提高。助教考核1个月后,经本人申请、学院(部)批准,可进行二次考核,二次考核仍不合格者,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助教期限。
通知未尽事宜请与本科生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
联系人:蒋岑岑、石定芳,联系电话:68366290,邮箱:fazhanzx@swu.edu.cn。
本科生院 (招生办公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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