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27号)和《西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西校〔2025〕64号)以及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自2024年9月起入学后2年内的,符合学校转专业申请条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籍在读学生。
二、申请类别
1. 非公费师范专业学生在非公费师范专业范围内互转;
2. 非公费师范专业学生转入国家公费师范相关专业;(含本研衔接公费师范、“国家优师专项”,相关专业目录见附件1)
3. 非公费师范专业学生转入莆田市公费师范项目相关专业;(相关专业目录见附件2)
4.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相关专业接收非中外合作办学学生转入;
5.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包括心理学、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植物科学与技术、动物科学、药学)内相关专业转换;
6.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西塔学院)学生在西塔学院内相关专业(包括生物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经济学)转换。
三、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组织单位 |
4月20日-4月24日 |
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操作步骤见附件4),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并打印。 |
各学院(部) |
学院(部)自定 |
转入学院接收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制订学生考核计划。 |
各学院(部) |
4月25日-4月30日 |
组织本学院(部)转专业考核,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向本科生院报送拟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学生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 |
各学院(部) |
5月6日-本学期末 |
审核并汇总各转入学院上报的拟接收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批后公示,联系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莆田市教育局等协商。 |
本科生院 |
办理学生学籍变更。 |
本科生院 |
|
学生到新学院(部)报到,在教务系统中按转入专业完成下学期的选课。 |
各学院(部) |
四、注意事项
1. 公费教育本研衔接师范生转专业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27号)和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执行。
2. 涉及中外联合培养学生调整专业的须经联合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
3. 申请转入国家公费师范专业的学生,可同时提出非公费教育师范专业内互转申请,相关接收学院(部)排序时应注意标注。若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转入,则学生非公费教育师范专业内互转申请自动作废。
4. 莆田市公费师范生项目接收学生从本年度秋季学期进入大二学习并开始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相关条款详见三方协议(附件3)莆田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94-2684682。
5. 申请转入国家优师专项计划的学生,请详细了解西南大学2025年国家优师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点击查看)。
6. 不使用专业考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学生可申请转入不使用专业考试成绩招生的有关专业。
7. 转专业如有疑问请咨询各学院(部)在教务系统转专业工作方案中公布的联系电话。
- 附件【附件1 2026年春季学期国家公费教育师范生(含本研衔接、优师专项)补充计划.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 2026年莆田市公费师范生计划接收专业目录.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 莆田市公费师范生委托培养就业协议书.pdf.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 学生申请转专业操作示意图.pdf】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