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普通本科高校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普通本科高校学生校内外实习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现将学校学生校内外实习安全自检自查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学院(部)遵照执行。
一、工作安排
1.根据本科生院《关于填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 本科教学类数据的通知》,全面梳理实习、实践、实训基地信息,如实完成上报。
2.根据《西南大学学生校内外实习安全自检自查表》(见附件)内容开展自检自查。
3.结合本次自检自查制定实习安全及突发事件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需高度重视校内外实习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将其作为保障学生安全、提升实习质量的重要举措。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自检自查工作有序开展。
2.要严格按照《西南大学学生校内外实习安全自检自查表》的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细致检查,不遗漏环节,不放过安全隐患。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记录、限期整改。
3.学院(部)级实践教育基地的建立,须本单位相关负责人实地考察(资质情况、安全管理水平、工作环境、硬件设施条件等),明确是否满足实习和安全要求,确保实习单位具备合法资质、良好的生产条件和完备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经学院(部)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方可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合作协议。
4.实习安全及突发事件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须形成院(部)发文,发文名称统一为“XX学院(部)学生实习安全及突发事件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
三、材料报送
《自检自查表》需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XX学院(部)学生实习安全及突发事件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需使用学院(部)红头文件纸,并标注文号和加盖鲜章。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和扫描后的PDF版于12月29日前,发实践教学与劳动教育管理科邮箱。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68252619
邮箱:jwcshijianke@163.com
本科生院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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