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西南大学“金牌讲习者”复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2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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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在全校教师中形成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良好氛围,学校于2021年出台《西南大学“金牌讲习者”评选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并组织“金牌讲习者”评选,迄今已满三年。经研究,拟开展“金牌讲习者”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审对象
获“金牌讲习者”称号且已年满三年的教师。
二、复审流程
1.本人申请。已获评往届“金牌讲习者”的教师且获奖已满三年,可向所在学院(部)提交申请表(附件2)。
2.学院(部)审核。教师所在学院(部)应参照《办法》第三条“评选条件”对教师思想道德、教学工作量与教学质量、教研教改、学生指导、教学成果等方面进行审核,给出明确意见。
3.院(部)公示。学院(部)应将审核意见在院(部)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学校审定。学院(部)将审定通过的复审情况表(附件2)于11月28日前提交本科生院,学校在学院(部)审核情况基础上,确定最终通过复审教师名单。
二、其他事宜
1.通过复审的获奖教师2025年度继续享受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按基本工作量的1.2倍计算奖励。
2.学校对获奖教师实行动态管理,凡违反师德规范和职业规范、发生教学事故、产生不良影响,以及因个人原因不能发挥作用的,立即取消相应支持。
通知未尽事宜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
联系人:蒋岑岑、石定芳
联系电话:68366290
本科生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5年11月12日
- 附件【附件1.西南大学“金牌讲习者”评选办法(西大教务【2021】15号).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西南大学“金牌讲习者”复审情况表.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