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关于推荐教育评价领域人工智能专家库人选的通知》(渝教评院函〔2025〕16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重庆市教育评价领域人工智能专家库人选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
参与构建多层次的人工智能素养评价体系,探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学生、教师、学校、区域等方面评价;参与指导人工智能教育应用场景的设计与实施,为教育评价数字化平台建设、数据治理与分析提供专家指导与技术支撑;参与面向教育管理者、科研机构研究人员以及广大教师人工智能素养提升的相关培训与指导;参与人工智能赋能教育评价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等文件的制定及相关课题研究。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兼具优秀品德与专业能力,深刻理解教育数字化转型与智能教育评价的政策导向。
(二)目前仍在一线从事教育科研、管理、技术等相关工作,熟悉人工智能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与前沿进展,在人工智能与教育融合方面具备一定的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
(三)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在人工智能教育、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智慧教育评价等领域实践成果突出者,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四)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履职意愿,能够投入必要时间和精力履行专家职责;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对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在人工智能领域有突出贡献者,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在评选中予以优先考虑:
1.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过市级及以上人工智能教育或技术应用相关科研项目或课题;
2.熟悉国家或重庆市智慧教育平台应用管理和人工智能教育教学数字资源建设;
3.在人工智能教育或应用领域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专著;
4.获得市级及以上人工智能相关教学或科研成果奖励;
5.在人工智能教育课程开发、教学实践、竞赛指导或融合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
三、推荐范围及流程
各学院(部)从事人工智能技术、教育信息化、智能教育评价等领域工作,且有丰富研究或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均可作为推荐人选自愿申报。以学院(部)为单位报送,每学院(部)限向学校推荐2名人工智能教育专家。学校将组织专家择优推荐6名参评重庆市教育评价领域人工智能专家库。
四、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部)于11月18日(星期二)内通过钉钉提交推荐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1和2须同时提交Word电子版及盖章的PDF扫描件。
联系人:周子微、刘晓燕
联系电话:68367538
本科生院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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