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规范来华留学生培养工作,提升来华留学生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42号令)和《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在现有中国学生培养方案基础上开展来华留学生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内容
来华留学生培养方案在专业简介、毕业要求、核心课程、课程结构、实践教学等内容与现有中国学生培养方案保持一致基础上,根据来华留学生的培养目标和发展特点,开展以下编制工作。
(一)更改培养目标
根据来华留学生的培养要求和发展特点,在现有中国学生培养方案基础上,更改专业培养目标,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1.学科专业水平
来华留学生在学科专业上的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应与现有中国学生培养方案保持一致,并符合相应教育层次、专业的教育教学标准或相关规范。
2.对中国的认识和理解
来华留学生应当熟悉中国历史、地理、社会、经济等中国国情和文化基本知识,了解中国政治制度和外交政策,理解中国社会主流价值观和公共道德观念,形成良好的法治观念和道德意识。
3.语言能力
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学科、专业,来华留学生能顺利使用中文完成本学科、专业的学习和研究任务,并具备使用中文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的能力;来华留学生毕业时中文能力达到HSK五级水平。
以外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学科、专业,来华留学生能够顺利使用相应外语完成本学科、专业的学习和研究任务,并具备使用相应外语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的能力;来华留学生毕业时的中文能力至少达到HSK四级水平。
4.跨文化和全球胜任力
来华留学生在本专业领域中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将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应用到多个国家的实际环境中,并具备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初步能力。
此外,根据专业认证理念,毕业要求、课程计划、矩阵图等内容须根据培养目标的变化做适当调整。
(二)调整学分比例
1.总学分
来华留学生培养方案的毕业总学分应不低于120学分,不高于130学分。
2.选修课学分
选修课(含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和专业发展选修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应达15%以上。
3.实践教学学分(时)
实践教学学分(时)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时)的15%、自然科学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时)的20%。
(三)变更课程计划
来华留学生培养方案在保持课程结构与中国学生培养方案一致情况下(包括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发展课程、综合实践课程、个性化选修课程、自主创新创业活动六类课程),对相应课程计划调整如下。
1.通识教育课程
在现有中国学生专业培养方案的通识教育课程中用汉语课程、中国概况类课程(均由国际学院统一组织开设),替换思想政治教育类课程、军事课程、大学外语类课程、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类课程。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学分为20学分,通识选修课修读要求及学分要求与中国学生培养方案保持一致。
2.学科基础课程
学科基础课程原则上应与中国学生专业培养方案保持一致。
3.专业发展课程
专业核心课程应与中国学生培养方案保持一致。在专业选修课程中增设国际课程模块(每个学生必选2-4学分),并明确标注“学生通过学校暑期国际课程周、国际课程‘云校园’等途径选修优质国际课程并获得学分”。其他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根据专业实际情况选择性开设。
4.综合实践课程
专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作品)原则上应与中国学生专业培养方案保持一致。
(二)具体安排
1.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整体部署、全面动员,根据《西南大学来华留学生培养方案基本格式(2020)》(附件1),迅速启动来华留学生培养方案编制工作。
2.编制后的培养方案须提交学院(部)学术委员会论证审议,形成审议意见,格式参照《西南大学XXX专业培养方案专家审核表》(附件2)。
3.各学院(部)于6月15日16:00前提交材料。附件1、2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国际学院刘燕妮(地址:桃花山紫云楼国际学院3楼308),附件1须经分管教学副院(部)长签字、盖骑缝章;附件1、2电子版发送至252909124@qq.com(邮件命名方式为:“学院(部)XX”专业来华留学生2020年培养方案)。
其他通知未尽事宜请与国际学院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张家政,68367789。
附件:
1.西南大学来华留学生培养方案基本格式(2020)
2.西南大学XXX专业来华留学生培养方案专家审核表
国际学院 教务处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