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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关于推荐2021—2025年重庆市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2 10:4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发挥专家组织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咨询和指导作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决定组建2021-2025年重庆市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为做好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性质和任务

重庆市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是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组建并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接受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委托,开展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主要任务包括:

(一)开展人才培养和本科教育教学理论与改革实践研究;

(二)围绕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和教材建设、教学资源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等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研究和制订专业和课程质量标准;

(四)承担有关本科教学评估、本科专业设置及有关专项工作的咨询工作;

(五)组织教师培训、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开展国际交流等;

(六)对接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

(七)承担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组建方案

(一)2021—2025年重庆市教指委设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专项工作指导委员会两类,名单见附件1。根据专家申报情况遴选成立。

(二)各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3—5人,委员人数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不超过30人。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秘书长1人,原则上在主任委员单位聘请,协助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可根据需要设副秘书长。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后,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并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可设立分教学指导委员会。

(三)委员由从事本学科专业教学工作的专家或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单位的专家担任。优先吸纳长期在一线教学且愿意投入精力的专家进入教学指导委员会。

(四)教学指导委员会总秘书处设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高教处,负责联系、协调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并委托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承担总秘处日常工作。

三、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2.学风端正,教学能力强、学术造诣高,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丰富。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委员原则上应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3.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热心本科教学,坚持为本科生上课。市级及以上一流专业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重大教学改革项目和新型教学平台负责人等优先。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国科学院院士、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国家级人才等年龄可适当放宽,不占推荐指标。

5.经本人同意,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原则上为市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不占推荐指标。

6.专项工作指导委员会专家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任职条件可适当调整。

7.主任委员除具有以上任职条件之外,还应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影响力,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积极带领教学指导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优先。

四、推荐与遴选办法

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每单位推荐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本单位专家不超过1人(农学类不超过2人,医学和小语种类不超过6人)。每名推荐人选最多可报2个教学指导委员会。

五、材料报送

1.有意申报主任委员的教师请填报主任委员单位申请表和汇总表(附件2、3)交所在单位汇总。

2.有意申报委员的教师请填报委员申请表和汇总表(附件4、5)交所在单位汇总。

3.各单位对申请教师的师德师风进行考查(附件6)并择优向学校推荐,推荐材料于4月14日前提交学校教务处质量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2080807946@qq.com。

4.教育部教指委委员可不进行师德师风考查,但仍需按要求填报其他附件表格。

联系人:

谌剑波 68367555

毛湖燕 13072321659

附件.rar

教务处

2021年4月12日